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主考、监考工作规范

发布:教务部  2017-11-03

主持监督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主考、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职,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一、主考工作规范

(一)主考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应及时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确认所任教课程班的考试安排。

(二)主考应在考试开始前到达考务室并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必须按教师请假程序办理。

(三)考试开始前,主考应到所主考考场确认课程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长,检查试卷印刷情况。

(四)考试过程中,主考应全程在所主考考场主持、监督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主考应返回考务室,与监考当面交接答卷并复核、确认份数与考试人数一致(含缺考考生)。如份数无误,主考应在试卷清单上签字;如份数有误,应当面向监考说明并请监考追回丢失的答卷。

二、监考工作规范

(一)监考人员由专任教师和行政职员组成。具体监考场次由教务部依据考试监考需求量确定并发布。

(二)监考人员须佩戴本人工作牌站立监考,履职期间须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间无履职要求上的差别,务必互相协助,共同监督考场秩序。

(三)主考同时也是该考试的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四)考试开始前

1.监考人员应至少提前20分钟(风雨球馆监考人员至少提前25分钟)到达考务室签领试卷,进入考场后将《考场座位表》粘贴在考场黑板侧边,并在黑板上清晰书写考试信息(考试课程、考试日期、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大学英语考试还需书写听力开始时间)。

2.监考人员应宣读考场纪律并统一处置不准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

3.分发试卷和答卷时,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核查试卷是否有缺页或者印刷问题,并提醒考生只能在答卷上指定的位置填写相关的考生信息和考试信息。

4.监考人员应逐一核查考生证件,并核对考生是否按指定座位就座。

(五)考试过程中

1.监考人员不允许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因材料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监考人员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2.监考人员应阻止与本考场无关的人员、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现象,应严格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登记处理。

4.监考人员要时刻注意考生情况,如发现考生出现突发情况,无法坚持考试,应及时处理。

5.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六)考试结束

1.考生交卷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清点试卷和答卷;如发现试卷或答卷缺少,应负责追回。蔽名改卷的考试应按编号表对答卷进行编号、排序、装订。

2.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按要求装订好试卷、答卷,与主考进行交接,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考场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