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蕴同学转学申请的公示

发布:教务部  2017-07-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540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拟同意郝蕴同学因水土不服提出的转学申请。现将具体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711日至2017717日(共计5个工作日)。

姓名

入学
年份

转出学校

转出专业

高考
分数

转入学校

转入专业

录取
分数线

郝蕴

201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环境设计

250

内蒙古师范大学
鸿德学院

环境设计

233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教务部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主楼3号楼612教务部(邮编: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517,传真:0596-6288214,电子邮件:jwb_xw@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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